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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管理中心召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会议

来源:天津北大港湿地 编辑:站点管理员 2017-03-30 09:22:57

   为深入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春季疫病疫源防控及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及《转发<国家森林公安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利剑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湿地管理中心结合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实际,于日前召开了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专题会议。
   会议指出,要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出发,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努力开创新区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和滨海生态屏障做出更大贡献。
   会议针对2017年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提升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摆位。要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进一步认识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健全管理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保护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二是多措并举,加大湿地与野生动物保护力度。着力在加快生境修复、坚持依法保护、强化疫源监测、规范驯养秩序等方面加强管理。三是深化管理,提高湿地保护监管工作水平。要完善工作机制,构筑监测救护体系,扩大监管覆盖范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会议最后,区农委党委委员高相健同志对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出六点意见。
   一要加强宣传。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将宣传教育融入排查、执法、巡护等工作中。特别是在鸟类集中出现的重点区域及曾经发生过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村镇,要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警示牌、张贴禁猎期公告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二要严密排查网捕鸟类行为,重点打击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吸取去年十月份媒体报道的汉沽发现万米鸟网事件的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加强巡护排查力度,重点针对是省、市、区交界地等敏感区域,全面排查,反复排查,不留死角,防患于未然。
   三要加强对驯养繁殖场所和经营利用单位的管理。加强辖区内经营利用和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的监督管理,掌握辖区内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基本信息。对超范围驯养、无证驯养的,要依法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四要加强与属地派出所沟通,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警,配合警方完成案件侦查工作。
   五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发现鸟类等野生动物非正常死亡情况,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六要做好鸟类救助工作。确保救助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回应、妥善处理群众举报信息,严格按照野生动物救护放生处理流程处理受伤鸟类。
   滨海新区农委党委委员高相健及湿地管理中心、官港森林绿化管理处、北大港水库管理处、钱圈水库管理处、大港各街镇农服中心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