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举报电话:022-63296862
首页 >生态监察>行政处罚
生态监察
行政处罚

“公益诉讼生态放流”助力湿地保护

来源:天津北大港湿地网站 编辑:站点管理员 2023-03-24 09:35:00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保护北大港湿地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丰富保护区生物多样性,2023年3月22日,北大港湿地管委会、湿地中心联合区检察院在北大港湿地保护区内,开展了“公益诉讼生态放流”党建共建活动。
区检察院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当事人上缴的2022年生态修复款用于实施生态放流,向保护区内投放鱼苗,不仅对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助力的积极意义,更是对推进涉保护区违法犯罪行为的公益诉讼具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此次活动共投放鲫鱼苗2320公斤,计7万余尾。此次活动中,湿地管委会还邀请了滨海新区湿地保护协会参加,旨在不仅加大湿地生态保护宣传力度,还能增加社会公信力和与市民的紧密度,更强化了湿地自然保护区“政府+民间”保护机制运行。